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妇产科纠纷 >> 文章正文
医院违规切除产妇子宫赔12万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医院违规切除产妇子宫赔12万
 
 

    孕妇产子后,发生失血性休克,医院违规操作,竟直接把产妇子宫切除。8月12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抚州某医院赔偿女士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2万余元。

  2006年12月25日下午,张女士在抚州某医院经剖宫分娩生下一男婴。手术时,张女士因子宫收缩乏力、胎盘植入流血不止,发生失血性休克,医院随后对张女士进行了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医院违规操作,在未征得张女士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子宫切除。

  今年4月3日,抚州市医学会经鉴定认为张女士为伤残8级,医院属于3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