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医生的不负责任,使得本来不该患上“溶血症”的婴儿出生没几天,就不得不接受换血手术。而换血手术后孩子可能会留下后遗症。这对于好不容易当上母亲的吴小芹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吴小芹说,如果产前医院能够规范地进行检查,并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一切或许都不会发生。
吴小芹是一个RH阴型血的人。这种血型因为非常稀有而被称为“熊猫血型”。13年前,吴小芹和丈夫一同从甘肃老家来新疆打工。刚到新疆时,由于经济条件不好,夫妻俩一直没要孩子。后来,当经济条件允许时,吴小芹却总也怀不上孩子。为此,夫妻俩四处求医,吴小芹在两次被确认怀孕后,又意外流产。
2005年,听说新疆某医院可以治疗吴小芹的病,夫妻俩带着一线希望来到该医院治疗,不久吴小芹被确诊为怀孕,但3个月后,这个孩子还是没能保住。
第二年8月,吴小芹终于第四次怀孕。为了能保住这个孩子,吴小芹自怀孕后,便一直在该医院接受孕期检查和保胎治疗。
这一回,夫妻俩的心血总算没白费。2007年5月4日,吴小芹顺利产下一个男婴,喜得贵子的兴奋,使夫妇俩完全沉浸在幸福之中。可没过几天,夫妻俩就发现儿子的脸色不对,有些发黄,找到医生后,得到的回答却是:孩子在出黄疸,没有关系。可不久,孩子的手脚也开始发黄,并出现发烧症状。在该医院大夫的建议下,吴小芹夫妇将孩子转到乌鲁木齐县医院。
经过诊断后,乌鲁木齐县医院的医生告诉夫妻俩:孩子患了“溶血症”,同时体内胆红素过高。但由于无法确定胆红素是否侵入孩子大脑,只有通过换血才能保住孩子的生命。
为了证实孩子的病情,夫妇俩又将儿子送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过确诊,孩子的确患有“溶血症”,必须换血!
费尽周折才得来的宝贝儿子竟然是这样的命运,这是夫妻俩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现实。按照医生的说法,给这么小的孩子换血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但为了保住孩子,夫妻俩作出决定,让出生4天的孩子接受了换血手术。手术很成功,孩子的生命保住了。医生说可能会留下后遗症,这让夫妻俩深受打击。医生告诉吴小芹,像她这样稀有血型的人,如果在怀孕期间就及时接受治疗,新生儿出现“溶血症”的情况应该可以避免。
也就是说,如果当初吴小芹在接受最初医院的孕期检查时,医院及早针对这一情况进行有效治疗,那么孩子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于是,夫妻俩将该医院告上了法庭。
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诉讼过程中,该医院申请乌鲁木齐医学会进行医疗鉴定,鉴定结果证实:该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违法事实”,但“产前检查不规范,未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做查血型及其他相关检查”;同时,“产后对患儿观察不仔细”,“贻误治疗时机”。此病例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近日,在新市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吴小芹与该医院达成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给吴小芹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费用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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