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其他纠纷 >> 文章正文
家属告4医院见死不救索赔99万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家属告4医院见死不救索赔99万
 
 

 

 

 

 

    2005年9月“毛鸡蛋”事件32名患者中毒,其中最早送往医院的3岁男童吴佳杰是唯一死亡的,吴佳杰的父母认为,孩子的死亡与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北京急救中心、华信医院延误治疗有极大的关系,将4家医院告上法庭。
 
    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死者母亲:曾跪着求医生给孩子洗胃

  下午2时,吴佳杰的父母来到法庭。庭审中,吴佳杰的母亲杨代会说,2005年9月7日下午5时30分,吴佳杰的哥哥带着他买了一串毛鸡蛋,10分钟后,吴佳杰和其他吃毛鸡蛋的人都晕倒在地。10分钟后,他们赶到医院。杨代会说:“当时和平医院的医生都站着,说你走吧,我们这里没有儿科。我们想冲进去,医生拦住不让进。”医生让他们去酒仙桥医院(华信医院),那里有儿科,但杨和司机都不认识,想请医院帮忙打120或者带一段路,遭到拒绝。

  后来司机只好带他们去他认识的望京医院。杨代会说,到望京医院后,医生让交500元押金后才给孩子吸上氧气,并说他们这里没有儿科。杨要求帮忙打一下120,医院让她去公用电话打。杨只好到大厅借了一个病人的电话打120。“我在望京医院时,曾跪着对医生说:‘我的孩子吃毛鸡蛋中毒了,求求你给他洗胃。’”医生却不愿意给孩子打催吐剂。

  大约7时许,北京急救中心的急救车来到望京医院,医生建议将小杰转到华信医院。到了7时30分,小杰被送到华信医院进行紧急抢救,1个小时后小杰死亡。

  最终,杨代会向4家医疗机构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99万余元。

  4家医疗机构:已尽到责任不服鉴定结论

  此案已不是第一次开庭。此前,就吴佳杰死亡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庭委托北京医学会鉴定。鉴定结论为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北京急救中心承担次要责任,承担责任比例为和平医院30%、望京医院50%、北京市急救中心20%。

  原告律师表示对此鉴定结论不服。该代理人说,吴佳杰的死因为亚硝酸中毒,当时有32人中毒,其他31名都抢救活了,因为他们获得了及时和正确的救治,而吴佳杰最早向医疗机构求助,却死了。鉴定书上明确写了“患儿到达华信医院时,已濒临死亡。”表明吴佳杰的真正死因是延误治疗。而且,华信医院有两份不同的病例,其中一份将吴佳杰服用“美兰”的时间提前了。

  对鉴定结论,4家医院都不服,表示不能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和平医院表示,他们只是社区医院没有能力救这么小的孩子。

  望京医院表示,他们不接受14岁以下的儿童,吴佳杰中毒深,年龄小,打催吐药剂有生命危险,所以没有给他打。杨代会反驳说,他们是第一个到望京医院的,后来还有4岁、6岁的孩子到医院,医生都给洗胃并顺利转院。

  北京急救中心认为,望京医院和家属打来电话叫急救车,他们很快就赶到望京医院,并在8分钟将吴佳杰送到了华信医院,已尽到责任。

  华信医院表示他们与吴佳杰未形成医患关系,在这次医疗事件中,他们没有任何过失。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