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12日讯(记者 张延平 胡进宇) 刘先生被人打伤头部去医院治疗时,医生只为其进行了清创缝合等治疗,未建议其进一步做X光或CT检查,结果颅脑损伤的他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出现了右侧肢体瘫痪。为此,刘先生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医院担责八成。医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目前,本案已由市中院发回四方法院重审,并将于近日开庭。
被人打伤头一睡20天
今天下午,拄着拐杖的刘先生在郑州路的家中向记者介绍了事发经过。2003年4月,刘先生被人打伤头部后,到市中心医院急诊室进行了治疗。“当时医生看了我头上的伤口后,诊断为头皮裂伤,给我进行了缝合包扎,然后就让我回家了。其间,医生并未建议我做进一步检查。”刘先生说,当天他回到家后就睡了,可是这一睡就是20天。“事发后第二天,我妻子发现叫不醒我,便将我送至第八人民医院。”刘先生说,医生经过CT检查后,诊断他为颅脑损伤,并立即对其实施了手术。20天后,刘先生才从昏迷中醒过来。
医院治疗有误担责八成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刘先生出院了,可是他的右侧肢体发生了瘫痪。在刘先生给记者出示的市残联为其核发的残疾人证明上表明,刘先生属于“肢体残疾二等”。“如果当时市中心医院的医生及时给我做进一步检查的话,就会查出我的颅脑受到损伤,我的病情也不至于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刘先生说,为了治病,他们家已经债台高筑。
刘先生认为自己的病情与当初医生的治疗失误有关。他多次找市中心医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未果后,于2005年4月将该医院告上法庭。四方法院审理此案后,一审判决市中心医院存在过错,对刘先生的伤势负80%的责任。
不服判决医院要求重审
四方法院一审判决后,市中心医院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心医院认为,即便医院存在过错,但判决结果中担责比例过高,刘先生同样也存在隐瞒病情等过错,因此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据了解,医院已经以欠款的形式借给了刘先生4.8万元。
今年4月10日,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为刘先生的伤势再次作出了司法鉴定,认为市中院在刘先生受伤后,没有对其伤势进一步检查,存在明显工作过失。同时,司法鉴定提出,医生应该对刘先生这样的伤者进行X光或CT检查,以代替医生凭借经验及肉眼的观查,以免病人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据悉,目前本案已经由市中院发回四方法院重新审理,并将于近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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