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其他纠纷 >> 文章正文
发生事故住院后身亡 医院与肇事者各赔偿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发生事故住院后身亡 医院与肇事者各赔偿
 

 发生事故不报案,事后住院身亡,与医院起纠纷,医院赔偿,又将肇事方诉到法院,肇事方又赔偿。近日,经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李某赔偿被害人家属5,000元。

  2006年11月22日16时,被害人王某骑助力车路过小学门口时,适逢小学生放学,前面路边停着一辆开着车门的小货车,王某从车左侧通过,与从对面驶来为躲避小学生占道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小货车司机见事不好逃走,摩托车驾驶员李某与王某私了,李某给王某200元。当晚23时,王某感觉身体不适,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侧骼总动脉及骼外动脉血栓形成。11月24日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王某家属向交警部门报案。经法医鉴定:王某系被光滑钝体强撞击胸上部致心肺损伤、血气胸伴失血性休克死亡。医院与被害人家属就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36,000元。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鉴定:摩托车轮胎上附着柱状物,摩托车闸杆上螺母外附着物与助力车轮胎橡胶所含元素相同,能谱相符。因发生事故时未报案,交警部门以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事实为由,未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被害人家属又将肇事者李某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害人家属又获赔5,000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