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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隆胸猝死母亲索赔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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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隆胸猝死母亲索赔65万
 
 
 

新华社电 据《辽沈晚报》报道,近日沈阳首例隆胸美容猝死案一审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死者母亲朱亚兰为亡女刘彩华向美容院索赔65万元。

2001年5月9日,家住新城子区虎石台镇的刘彩华刚刚度过38岁的生日,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赵医生美容整形外科中心”,交纳3000元的手术费后,赵医生为其进行了“假体植入隆乳术”。术后,刘彩华住院观察。5月11日中午11时许,刘彩华在亲属的陪同下去卫生间解手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成为沈阳首例隆胸术后猝死案。3年过去了,朱亚兰四处奔波为孩子讨说法,在今年4月14日拿到辽宁省医学会作出的“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于是一纸诉状将赵医生告上法庭,提出包括14项费用在内的总计6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法庭上,朱亚兰突然抽搐,法院宣布休庭。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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