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从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医学会已鉴定了121起医疗纠纷,其中,仅有35起纠纷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其他86起纠纷因患者对医疗事故有关知识不了解、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与自己的“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等,而被鉴定为非医疗事故,七成患者在医疗纠纷中不但输了官司,而且白白搭进了几十万元的鉴定费用和大量的精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02年9月1日起,我市医学会开始负责组织我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建立了一个多达300余人的专家库(统称医疗法官)。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主任张福刚介绍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中立组织负责,有利于维护患者权益。但由于患者对医疗事故有关知识不了解,即使纠纷明显不构成医疗事故也盲目上诉,因此,往往在诉讼中败下阵来。从2002年9月1日以来,我市医学会共鉴定了121起医疗纠纷,其中仅有35起纠纷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有86起被鉴定为非医疗事故,事故率仅为29%%。医疗法官在大量的“无效诉讼”中耗费大量精力,苦不堪言。在这86起非医疗事故中,有不少患者仅仅因对医务人员的语言、服务态度不满意,就与医院发生纠纷,进而提起“诉讼”;还有的患者,缺乏医学知识,对病情自然转归和脑出血、癌症等并发症这些难以避免的医疗意外缺乏认识,或对自身病情认识不足,不配合治疗。比如,脑出血病人不听从医院方面留观,急于出院导致意外等,简单地提起诉讼的患者至少占50%%以上,其结果常常是“败诉”。
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但要缴纳2500元的鉴定费,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很大。一位来自毓璜顶医院的医疗法官建议,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慎重,在申请鉴定前最好向医务人员、法律专家咨询有关情况,做好充足的准备,不要为了一时之气而盲目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张耕 小龙 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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