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儿脑瘫和4家医院打起官司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他通过法院向医学会提交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已达一年,还未进入鉴定程序,鉴定结果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出。记者采访发现,这种苦恼不止邓先生有,自从2002年9月医疗事故鉴定权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给医学会后,医学会积压的鉴定案件已达几十件,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45天出鉴定结果已变得遥遥无期。
“满分”婴儿在医院突患“脑瘫”
邓先生说,2000年在妻子怀孕9周时,就在沙井人民医院坚持作定检。到孕周期41周,还没有预产的征兆,医生建议其妻子住院待产。当时住院部妇产科医生建议剖宫产,2001年3月19日剖腹产下女儿邓欣,产出后医生为婴儿评分为10分(即满分)。邓先生发现女儿出生后少哭、少动、吃奶少,眼睛也很少睁开,多次问医生,医生都说正常。第七天出院时,医生并没有对女儿检查,却在有关记录上记载“无黄疸,面色红润”。
邓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孩子仍有病症,他先后到宝安医院、市儿童医院和铁路医院做过相关治疗。直到2002年3月,才在另外的医院被确诊为脑瘫,医生认为,孩子新生儿期有重度黄疸是造成脑瘫的直接原因。由于沙井医院没有及时发现并治疗黄疸,宝安区医院对黄疸治疗不得力,市儿童医院和铁路医院漏诊,造成了女儿的病状。
一年等不到医疗事故鉴定书
邓先生2003年将沙井医院、宝安区医院、市儿童医院及铁路医院同时告上法庭。宝安法院于当年4月9日开庭审理,但至今尚未宣判。因被告方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邓先生于5月16日向宝安法院递交了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邓先生说,法院于2003年9月15日将申请资料移交到医学会。到现在已快一年了,医疗事故鉴定却如石沉大海。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应该是多少天?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国家于2002年新公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中规定从2002年9月1日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改由医学会负责。深圳市医学会从2002年9月1日起全面接管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组成了专家鉴定委员会。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零编制”让医学会难应付
9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解放路时珍大厦的市医学会采访。在医学会设置了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记者向三位工作人员询问:为什么邓先生的医疗事故鉴定长达一年仍没有结果?工作人员说:“来进行鉴定的人得排队,邓先生的案件排在89号。至于什么时候可以做鉴定,他们也不知道。”
之后,深圳市医学会负责人李耀培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任务后,需要鉴定的案件很多,由于人手不够,根本应付不过来。而新的医疗事故鉴定要求更严格了,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医学会连正式工作人员都没有。从2002年至今,李先生手里已经积压了几十个等待鉴定的医疗事故案件。
李先生说,邓先生的案件去年就接到了,但是只能排队等,他们必须将以前的案件处理完才行。只有在案件受理后,才会按照法规组织专家在45天内拿出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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