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女婴毛毛在出生3天后突然死亡,毛毛的父母怀疑是医生在为毛毛洗澡时将其摔伤所致,故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6.6万。4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毛毛父母和医院各出具了一份结论截然相反的尸检报告。
年逾不惑的乐某夫妇在毛毛之前曾有个孩子,但7年前出车祸死了,夫妻俩努力了6年,终于怀上了毛毛,非常珍惜。乐某称,妻子从怀孕起,就在北仑某卫生院建立围产保健册,进行围产保健,产前检查。去年10月12日,妻子顺产下毛毛,毛毛的体征一切正常。10月14日上午8时,医生抱毛毛到洗浴房洗澡,当天洗澡的就毛毛一个婴儿。当时,毛毛的外婆听到洗浴房内三次传来婴儿的哭泣声,第一次哭声较小,第二次撕心裂肺,第三次又转小。10分钟后,毛毛被医生抱回了病房,结果毛毛的外婆就发现毛毛面色较黑,手指散开。又过了15分钟后,毛毛出现呕吐症状,并不愿吸奶。后转到市妇儿医院抢救,在当天下午5点死亡。
对此,医院一名负责人贺某称,当天医生为毛毛进行了常规洗澡,后儿科医生查房时发现孩子黄疸指数偏高,呼吸急促,于是医生马上给毛毛进行了吸氧,并建议家属转院,孩子在当天下午死亡。
好好的女儿怎么一下子就没了呢?乐某夫妇心存疑虑,和医院多次因此起争执。贺某称,因为乐家急于私了,经常到卫生院闹事且行为过激,医院不堪忍受,于是提出了尸体解剖的要求,希望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此事。乐某夫妇在“尸体解剖同意书”上签下了“同意医学会相关部门进行解剖,鉴定死因”的字样。
2004年10月18日,由北仑区卫生局出面委托宁波卫生学校做了一次尸检。贺某称,当时双方都在场,解剖结果在11月2日出来了,为“肝脏腹侧面巨大先天性血管瘤破裂广泛出血,两肺部分性肺不张,因此推断的死因是肝脏巨大先天性血管瘤破裂广泛出血、腹腔积血致出血性休克死亡”,所以医院认为毛毛的死是一起意外事故,医院不承担责任。
对于这份鉴定,乐某夫妇拒绝认可,认为医院并非依照他们的意见委托的是医学会相关部门,属于医院的单方鉴定,在程序上违法。今年1月18日,由乐某夫妇的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面委托了浙大司法鉴定中心对毛毛的死因重新鉴定,得出的结论排除了血管瘤,认为是“肝被膜下出血、破裂以致腹腔内出血,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并根据文献推论“可能与产伤有关,要结合临床考虑”。
乐某夫妇认为,造成毛毛肝被膜下出血、破裂以致死亡的原因是医生在为毛毛洗澡时,没有尽到高度注意和安全保护义务,没有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导致婴儿被摔在地上,造成受伤死亡的严重后果。他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而非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责任。
今年3月11日,乐某夫妇将卫生院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费用,共计36.6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为6万元。
4月26日,北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由于2份鉴定报告矛盾,双方辩论激烈。原告认为由于卫生学校与卫生局同属卫生系统,且卫生院与卫生局关系密切,故对卫生学校出具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予以质疑。而被告称,他们是按照死者家属的意思委托的有解剖资格的单位进行的解剖,鉴定报告的有效性不以鉴定机构的级别高低确定,卫校出具的这份鉴定报告应为有效。
法庭将择期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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