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妇产科纠纷 >> 文章正文
医生疏忽致残女患者? 被鉴为医疗事故医患齐不平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医生疏忽致残女患者? 被鉴为医疗事故医患齐不平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见习记者刘楠 实习记者陈新援)家住柳江县的骆文最近一段时间常感到心力交瘁,除了上班之外,还得准备材料,向自治区卫生厅申请撤消广西医学会“不公”的医疗鉴定。骆说:虽然事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给他全家带来的伤害是终身无法弥补的,因此无论多么艰难,他都要为妻子讨个公正的结果。

  小手术引出大麻烦

 

  据骆介绍:他的妻子张彩凤在去年做B超检查时发现子宫肌瘤,当年9月30日住进柳江县人民医院准备手术,经过检查后,医生诊断张患有多发性子宫肌瘤、霉菌性阴道炎和慢性宫颈炎,建议选择阴式切除方式切除整个子宫,并说这是新式的手术方式,风险非常小,而且留下的伤疤也小,有利于患者术后的生活。他们夫妇俩在手术单上签了字,并于10月4日在连续硬膜外麻醉下进行了阴式全子宫切除术。

  手术后第2天,张彩凤出现肠胃充气的现象,并开始明显腹胀,10月7日,腹胀开始压迫胸部引起强烈胀痛。他们非常惊慌,找主治医生反映情况。医生告诉他们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不用太过紧张。而从10月6日开始,伴随着张体温的升高,开始从阴道流出少量黄色液体,并且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后来还夹杂有不明物流出,几天时间就把张的会阴及股沟侵蚀至溃疡。到了13日下午,主治的韦医生在检查后告诉骆文: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回家休养几天就会好。张遂于14日晚出院回家。

  但张住在家里的4天时间里,阴道流出的黄色液体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多的趋势。

  18日凌晨,骆文震惊地发现妻子阴道流出的渣滓中,竟夹杂着未消化的饭粒、菜叶和碎鸡骨等物,怀疑医生在手术中有失误,导致肠道和阴道贯通,于是立刻将妻子紧急送回柳江县人民医院妇产科。经过会诊,认定手术后确实出现了小肠前端和阴道贯通。

  19日,医院请来了一位外科专家,给张进行手术,修补小肠和阴道末端。然而到了23日,张又出现了体温忽高忽低的症状,腹部切口又有血水流出,向护士医生反映后得到的回答总是:这是手术后正常的现象。到26日重新打开切口检查时才发现,切口已经感染,内部肌肉脂肪层溶化,形成一个近似芒果大小的空洞,一直治疗到去年11月2日才能够再次缝合。

  医疗鉴定未能满意

  手术后的张虽然已无生命危险,但是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于2005年3月到柳州市劳动局做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为:张属于六级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骆文于是向柳州市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经过调查和双方答辩,柳州市医学会认定,柳江县人民医院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定性为四级医疗事故。

  事故被定性为四级医疗事故,柳江县人民医院大喊冤枉,骆文也觉得十分不公。骆说:他妻子在整个住院过程中都严格遵守医生的指示,在术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医生反映,之所以造成今天这样的结果,完全是医生疏忽大意导致,怎么能够划入不可预见的手术并发症范围内,又怎么能仅仅弄一个“承担主要责任”?骆文夫妇又向广西医学会再次提出鉴定申请,11月14日在南宁拿到鉴定书,然而令骆文更加不满的是:医疗事故级别并未发生改变,在分析意见中丝毫不提柳江县人民医院在术前术后的疏忽大意,却增添了一条“患者1995年曾行输卵管腹式结扎术,会引起肠管与盆腔粘连,从而增加了本次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几率”,并认定患者所做的六级伤残签定并非术后并发症导致伤残,而是自行求医全子宫切除导致功能障碍,不属于并发症愈后伤残。

  骆文表示:这个鉴定结果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向广西区卫生厅反映,要求撤消广西医学会的鉴定结论。

  医院称不该为医疗事故

  11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柳江县人民医院,就此事采访了医院质检科科长王华鄂。王了解情况后表示:医院对于这个鉴定结果也感到十分委屈。王介绍说:张彩凤的这个情况,应该是属于术后并发症,而不是手术造成小肠贯通。如果是手术将小肠贯通的话,那么术后一两天内就会出现非常强烈的反应。但是张在术后住院的10天内并没有出现异常。根据病历记载,2004年10月14日张出院回家,常规检查发现身体正常,病人也同意出院。但是回家4天后忽然出现食物渣滓由阴道流出的症状。送回医院后院方十分重视,第2天就请来了柳州市的专家进行手术。术后几位院领导亲自去看望了患者,患者还对医生和领导表示了感谢。

  王华鄂说:手术并发症是医学中普遍存在的情况,没有任何医生敢打包票能完全预见、控制手术并发症,阴式切除法是比较安全的先进手术方法,医院曾做过100多例,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一般的术后并发症观察期为7天,但是张在术后14天才出现症状反应,本身就已经大大超过了常规期限,令医生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可以说已经超过了医院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只能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深入探讨研究。但是柳州市医学会和广西医学会都不曾采纳医院这方面的意见,依然将鉴定结果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令医院也有苦说不出。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