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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虎医生误切女护士卵巢 郁闷夫妻16年才讨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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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虎医生误切女护士卵巢 郁闷夫妻16年才讨来鉴定
 
 

 

  记者王德华

    核心提示

    16年前,时年41岁的鄂州市医院护士彭峰在本院做手术,医生失误切掉了她的卵巢。她和丈夫的性生活从此完全丧失,她的身体也引发了多种并发症。16年来,彭峰的丈夫王庆云上北京、跑武汉,上访达500多次。直到今年5月底,在副省长蒋大国的干预下,省卫生厅召集专家重新鉴定,认定医院存在过失,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女护士在本院卵巢遭切

  夫妻顿失“性福”生活

  “16年了,我们终于得到了公正!”11月23日,64岁的王庆云和57岁的彭峰夫妇见到记者时,高兴地说。16年前的一次手术,改变了他们的生活。1990年3月19日,鄂州市三医院护士彭峰被本院诊断为“子宫肌瘤”,医院决定做子宫全切术,手术由肿瘤外科医生夏某主刀。夏某是湖医附二医院(现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医生,当时是驻鄂州市三医院医疗队的医生。王庆云原为鄂州市三医院的内科医生。他回忆说,术前谈话时医生说要切除子宫,但没有说要切除卵巢。因鄂州市三医院不能做切片病理化验,手术做完后,王庆云将医生从妻子身上切下的东西送到鄂州市一医院做化验。他发现,妻子的子宫、输卵管和卵巢统统切掉了。王庆云称,鄂州市一医院的病理化验结果表明,“子宫肌层多个切面未见肌瘤”,这等于否定了“子宫肌瘤”的诊断。妻子并未患“子宫肌瘤”。这说明把子宫、卵巢和输卵管一窝端错了。身为医生,王庆云深知切除卵巢的后果。好在他们已有两个可爱的孩子。王庆云在投诉书上写道:“因彭峰卵巢功能完全丧失,性功能完全丧失,夫妻生活质量可想而知。这对我夫妻的身体、精神严重损害是不可估量的。”在采访中,王庆云告诉记者,当时,夫妻两人都只40多岁,但由于妻子卵巢没有,她的女性特征发生明显变化,说话声音变粗,像个男人一样,一过夫妻生活,她就浑身不舒服,异常冷淡。彭峰说,卵巢被切除后,她的身体免疫力下降,经常在夜间大汗淋漓、心慌、胸闷、长期失眠、健忘和噩梦。这是卵巢缺失综合症。

  医疗鉴定涉嫌暗箱操作

  当事人16年上访无结果

  作为医生的王庆云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一定要讨个说法。他首先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没有人答复他是做还是不做。1990年11月10日,王庆云无意中在单位的信箱里收到了一份医疗事故鉴定书。鉴定书称:“彭峰病案,术前有诊断证明,手术有指征,且家属有手术要求。手术比较成功,用药也是合理的”,“彭峰子宫全切手术不属于医疗事故”。王庆云称,鄂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没有以任何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鉴定通知书,没有通知患者提交陈述、答辩及鉴定相关材料,没有通知患者或家属参加鉴定会。鉴定是由何人、何时申请受理,鉴定专家由哪些人组成,他并不知情。记者看到,这份《关于彭峰子宫切除手术结果的鉴定》上面盖有鄂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公章,日期是1990年9月24日,鉴定结论是“彭峰子宫切除不属于医疗事故”,还称“以上鉴定结果,市三医院或患者及家属不服可于收到鉴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地方法院申诉”。王庆云认为,这份医疗事故鉴定书是暗箱操作的结果,其结论也是不公平的。他在“意外”收到鉴定书的第9天即向省卫生厅提出重新鉴定,但是没有下文。鄂州市三医院原分管业务的副院长牛式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份鉴定书连他都不知道,更何况王庆云夫妻。王庆云走上了漫长而辛酸的投诉路。16年来,妻子的遭遇无时无刻不在他脑中萦绕。他把几乎所有的节假日用于写材料,所用稿纸无以计数,申诉材料底稿装满3个编织袋。16年来,王庆云跑鄂州、武汉和北京等地相关部门500多次,向相关部门呈递申诉材料千余份。上访途中,王庆云的包里揣着馒头,饿了就啃,晚上睡在公园里。他随身还带着遗书,上面包括欠某人多少钱,要妻子如何教育子女等等内容。

  副省长批示要依法处理

  众专家仅三天做出鉴定

  2005年元月,王庆云写信给副省长蒋大国,要求省卫生厅受理妻子的医疗事故技术再次鉴定申请。蒋大国作批示,要求省卫生厅依法处理。今年5月26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王庆云盼了16年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根据鄂州市卫生局的委托,湖北省医学会对彭峰与鄂州市第三医院的医疗争议事件进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分别来自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及协和医院等。省检察院也派人参加。鄂州市三医院代表及委托律师和王庆云也到堂。3天后,湖北省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认定“对41岁患者在无客观检查依据证明卵巢病变的情况下切除双侧卵巢无指征,此为医疗过失行为”,认定系“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并建议彭峰补充“适量的雌激素”。9月11日,王庆云向省卫生厅和鄂州市卫生局提出对妻子的医疗事故依法处理的申请,要求鄂州市三医院赔偿精神损害、身体损害和各种损失29.3万元,理由之一是“卵巢、输卵管是人体重要器官,是无价的,对彭峰夫妇的身体损害和精神损害不可估量”。

  手术前并没有充分讨论

  医院称只能赔偿三千元

  11月15日,鄂州市三医院原分管业务的副院长牛式谷对记者说,做彭峰的手术前,并没有充分讨论。据牛式谷介绍,子宫肌瘤手术按规定应由妇科做,但鄂州市三医院没有这个技术,他曾提出请湖医附二妇科肿瘤专家陈惠桢来做。陈教授也答应了,但是医院最后决定不请专家,由当时驻鄂州三医院的湖医附二医院肿瘤科夏医生做。牛式谷回忆说,对彭峰进行手术前,院里召集医生讨论手术方案,但是只讨论做手术,至于怎么做,并没有讨论充分。讨论的结果是,要主治医生根据子宫里面的情况再定,看里面有没有癌或其他病变。夏医生在手术中可能认为子宫和卵巢有问题,就把子宫、输卵管和两个卵巢都摘了,并把其中一个卵巢埋在腹下。但是由于连接身体的输卵管被切了,这个埋在腹下的卵巢很难发挥功能。鄂州市三医院现任院长潘昌如曾作为夏文华的助手参与了彭峰的手术。他称,手术时发现子宫增大,卵巢有问题,就把子宫和卵巢切除了。他承认手术时没有做切片病理化验。潘昌如认为,医院的过错在于把卵巢切除时没有做记录,有些问题没有描述,如果做了手术记录,医院就没有责任。潘昌如称,医院从没有推脱责任,按照当时标准,医疗事故最多只赔3000元。王庆云没有找医院谈赔偿问题。现在如果要医院赔的话,只能赔3000元。如果双方协调不了的话,只有上法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王庆云称,仅医疗事故鉴定费,他就交了2800元,这多年跑在申诉路上的路费就一万多。如果协调不成,他将上法庭起诉。湖北本正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过去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只注意保护医院的利益,对患者的赔偿数额很少,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保护患者的利益,赔偿数额也高得多。彭峰的这起医疗事故,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这涉及到赔偿数额的问题,因而争议也会很大。张伟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民事法律,这件事必须有人负责,人身受到伤害必须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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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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