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搁置导致官司陷入僵局,专家认为鉴定机制亟待改进
“雯雯,儿童节你最想要什么礼物?”
“我想看到爸爸妈妈长什么样。”
“雯雯,这是幼儿园送给你的儿童节礼物,是一个漂亮的像框,像框里有漂亮的雯雯。”
“我喜欢!谢谢。雯雯真的漂亮吗?雯雯长什么样?”
这是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中,笔者听到雯雯和她所在幼儿园园长的一段对话。
今年4岁的雯雯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却因患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而失明,只能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
雯雯出生一年后,雯雯父亲吴建中将女儿出生的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对女儿的失明承担责任,并赔偿70余万元。然而,整整3年多过去了,因为雯雯父亲与医院方就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组成无法达成一致,医疗事故鉴定搁置了下来,案件也陷入了僵局。
昨天,吴建中告诉笔者:“对我们来说,医疗鉴定成了一堵难以逾越的墙,但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也为了雯雯的悲剧不在别的孩子身上重演,我们将把官司进行到底。”然而,对于诉讼的僵局何时能解,吴建中表示目前来看还是个未知数。
现 状
医疗事故带来的伤害难以抹去
6月1日上午,笔者来到浦东碧云幼儿园,孩子们正忙着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儿童节活动。人群中,雯雯显得有些特殊。
垒高游戏开始了,老师把小朋友们分成4组,每组3人,大家把空的酸奶杯子和卷纸芯相叠着开始了比赛。其他小朋友很快把杯子、卷纸芯叠成三四层高了,但雯雯还在用手摸着杯子和卷纸芯,努力地用手感知着物体的形状和它们间的关系,然后开始摸索着将它们相叠在一起。一次、两次……雯雯手中的杯子怎么也没稳稳地放在卷纸芯上。在同组小朋友的帮助下,雯雯终于垒到了三层。
雯雯随后又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了滚球入篮游戏。一张长方形的桌面上,孩子们站在一端,将手里的乒乓球在桌面上推滚入放在桌子另一端的篮子内。雯雯推了几次,球的方向总不对,均未能成功进入篮子里。屡次的失败终于让雯雯烦躁起来,她哭着挣脱想帮助她的奶奶,嚷嚷着:“我不玩这个,我不行!”奶奶也不逼她,帮她擦干眼泪后带她再玩别的玩具。看到雯雯不再哭了,奶奶偷偷抹去了脸上的泪水。
雯雯父亲吴建中告诉笔者,4年来,在社会各方的关爱下,雯雯像其他正常孩子一样进入了幼儿园,幼儿园得知雯雯的遭遇后,还免去每月1900元的费用。然而,4年前的那场医疗事故,给雯雯和他们的家庭带来的伤害始终难以抹去。
回 放
出生5个月后发现孩子瞎了
事情要从2003年2月18日说起。这天,雯雯提前降临人世。据吴建中回忆,由于雯雯是早产儿,因此出生后即接受了包括吸氧在内的一系列救治。在医院的暖箱内度过52天后,雯雯终于可以出院了。“《出院小结》清晰地写着治愈出院,出院结帐时虽然支付一笔不小的金额,但我们全家人还是沉浸在无比的快乐幸福中。”
“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雯雯长得很快,一个月体重就增加了3斤,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然而快乐是如此短暂。”吴建中回忆,3个月后的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东视广角播出了一个早产儿因吸氧造成视网膜脱落失明的案件,“我当时心中一紧,赶紧翻出医院的治疗费用清单,通过吸氧费累加换算出吸氧时间超过10天。一夜未眠啊,我心中不断祈祷这种不幸千万不要降临到雯雯身上。”
2003年7月3日是吴建中一家永生难忘的日子。吴建中夫妇带着雯雯来到了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进行彻底的检查,最后医生明确告诉他们:雯雯不仅得了ROP,而且病情已经到了末期,任何包括手术在内的治疗都已经不能让雯雯重见光明。这意味着雯雯的人生将在黑暗中度过,她瞎了!
吴建中不死心,他找遍了国外先进的医疗机构和专家,最后的结果还是令他绝望:美国和日本为治疗ROP最先进的国家,但所有的专家在看过雯雯的病历后,都一致认为雯雯已经失去了手术的意义。
焦 点
医疗事故再鉴定 搁浅近3年无果
女儿的遭遇让吴建中开始研究ROP的相关知识。查阅大量资料后,他得出结论:医院违反了医疗规范,未对雯雯的用氧进行监控,未做眼底检查,也未在孩子出院时对ROP的风险进行告知。“如果医院给雯雯做了眼底检查,及时发现了ROP发生前的异常病变,通过激光冷凝手术点凝异常生长的血管,就能阻止ROP的发生或加重。该手术只是简单的门诊手术,手术时间只需几十秒。通过该手术,即可让孩子避免致盲。”
2004年初,雯雯的家人将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70余万元。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委托黄浦区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同年5月24日,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了,结论是:二级甲等事故,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鉴定报告说:雯雯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诊治过程中,对用氧的指征及用氧过程中的监测都没有做到应有的记录和反映。在住院50余天中未对其做眼底检查,出院时也未告知随访,对可能出现的后果缺乏认识。由于雯雯为极低体重儿、早产儿,本身存在可能并发ROP的高危因素,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鉴定组专家意见定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有轻微责任。
这样的结果让雯雯的家人无法接受。他们向上海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至今无果。“在抽签决定鉴定小组成员之前,我们提出了请被告上级单位所属的医疗机构专家回避的要求,因为我们担心会在鉴定时因‘兄弟情’而影响鉴定的公正性。但医院不同意我们的回避要求。因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第二次的鉴定就这样搁浅,这一搁已快3年了。”
争 议
医院认为 回避要求缺乏依据
“对于雯雯的失明,我们也很痛心。”这是医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他表示,卫生部早在2003年前就颁布和实施了包括眼科、儿科等各科的医疗诊疗技术常规的规范性文件。虽然在眼科诊疗常规中对ROP的诊疗操作进行了规范,但是在儿科诊疗常规中并没有将ROP列入其中;医院是按照儿科的诊疗常规对雯雯进行救治的,该儿科诊疗常规中并未对早产儿的ROP有常规性的诊疗规定。直到2004年,卫生部才下发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目前,院方已对早产儿的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进行了规范。
对于黄浦区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院方表示认同。对于第二次鉴定过程中患方提出的回避要求,院方认为,“这些专家供职单位虽然我们医院是隶属同一上级单位,但我们都是独立的医疗机构,这不意味着专家会偏袒我们。”同时,医院也表示:“我们也希望官司能早日进行下去,给医院一个说法。”
名词解释
什么是“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
ROP在医学上称之为“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民间俗称“人工盲童”。因早产儿肺部发育不全需将患儿放进暖箱吸氧救治,而早产儿的视网膜尚未发育完整,如过量吸氧,将导致视网膜血管异常迅速增生,视网膜将从眼底被剥离而导致失明。而及时发现眼底血管异常,通过手术可以预防和治愈。ROP的最佳时期是在出生后4—6周,过了这个“时间段”,患儿将终身双目失明。
声 音
医疗事故鉴定机制亟待改进
笔者在采访了多位长期从事医疗事故诉讼的法律界人士后发现,类似医疗事故鉴定搁浅导致诉讼周期漫长的情况并非个例。
长期从事医疗事故诉讼的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建立律师就告诉笔者,在他办理的官司中,只要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对患者不利,患者或家属十有八九会提出质疑。
本应是为医患纠纷定责止争的医疗事故鉴定为何总遭质疑?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副教授,长期从事医疗事故诉讼的张滨律师分析,原因就在于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本身存在诸多不足,“医疗事故鉴定在程序设计上有不公正的地方,结果自然不被信任。”
张滨认为,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机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患者和医院在鉴定过程中发生争议,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裁判’,但对‘裁判’,无论是患者和医院都没有提出异议的渠道。另外,如果鉴定机构不作为,甚至鉴定结论有问题,患者都很难去追究鉴定机构的责任。”
栾晓丽是从事医疗事故诉讼的律师,也曾当过10多年儿科医生。
她指出,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的不足还表现在鉴定专家无需出庭质证上,“按照现行机制,‘兄弟’间的相互鉴定现象一直存在。然而,医疗事故鉴定作为打官司的重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质证,但鉴定专家不出庭的现象普遍存在。”
医疗事故鉴定怎样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位法律界人士建议,医疗事故鉴定机制应增加对鉴定机构的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鉴定专家应出庭参加质证;同时,为让鉴定结果更让人信服,应采用异地鉴定的方法。 作者:□林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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