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医院呼吸机使用连连失误 三患者相继惨死
西安一医院呼吸机使用连连失误 三患者相继惨死
西安一医院呼吸机使用连连失误 三患者相继惨死
1月7日,西安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医患纠纷,西安交通大学第一医院使用呼吸机接二连三出现失误,最终导致3名病人死亡。针对西安医学会对患者死因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西安交大第一医院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000年8月14日,宝鸡市民乔平安15岁的独生子乔旭因“特发性脊柱侧弯”入住西安交大第一医院骨科治疗。同年8月23日,因值班护士给呼吸机更换氧气不熟练,造成供氧暂停,患者后来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认为“医务人员在某些专业性技术操作中尚有不足之处”。
2001年3月21日,69岁的西安老人郭玉芳因胃底贲门癌入住交大第一医院普外科手术治疗。5月4日,郭玉芳用上了呼吸机。5月8日因呼吸机严重漏气,郭玉芳抢救无效死亡。西安医学会认为,医方的过失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04年1月28日,17岁的商洛少年林强入住交大第一医院内分泌科,2月8日,医院决定对林强实行气管切开呼吸机辅助呼吸手术。林强的气管被切开后,主治医师发现气管套管和呼吸机连接口不能对接,林强抢救无效死亡。
陕西省著名呼吸科专家、教授、西京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李焕章说,他参与了林强医疗事故的鉴定,他认为交大第一医院接二连三在呼吸机上出这么多问题,反映出该院在管理上确实存在问题,而且使用呼吸机的医护人员不具备专业水平。呼吸机应该让专业人员管理,“这就像有的人连驾照都没有就敢开车一样”。李焕章分析说,这种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全国都普遍存在的。
陕西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张正佑认为,医院这种死不认错的态度以及接二连三出现的呼吸机上的护理失误,反映出该院对患者生命的漠视,如果再不加强管理,还会出现类似事故。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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