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共有19名被告人的涉黑大案在百色市开庭。
2003年至2006年初,被告人黄克武、覃全、颜学良组织被告人黄兵、覃有星、李晓、李进辉等社会闲散人员,购置砍刀、弓箭等凶器和交通工具,在百色城和城郊采用威胁和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行霸市,残害百姓,作案数十起,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2004年4月,被告人黄克武、覃全、颜学良等为垄断右江区那毕乡六居村、东怀村的松脂生意,赶走前来收购松脂的生意人,低价收购松脂,驾驶吉普车巡逻,对私自收购、出售松脂的村民进行威胁、殴打,然后强行压价交易。两年间,黄克武等人利用威胁和暴力手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每斤约1元钱的价格强行向农民收购松脂200多吨,牟取了巨额利润。
2004年10月27日,被告人黄兵与黎荣江为开设赌场闹翻,黄克武和黄兵纠集20多人携带砍刀、钢管等凶器乘车去“铲村”,与黎荣江组织和煽动的村民发生激烈斗殴,造成多人受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克武等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赌博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十项罪名。
据悉,这是广西百色市继丁旭、周寿南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以来发生的第二起涉黑团伙大案,被告人数多,危害范围广,属于广西公安厅“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办侦破的大案,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平果县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