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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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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妇女及儿童进行保护的特别规定。但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律都不受理。在例外的情况下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则不受此限”。

  如何认定“确有必要”呢?这个就要具体案情具体处理,要看这个“必要”的程度如何。如女方对男方有危害生命、健康的犯罪可能,或女方承认婚后与他人通奸而怀孕,并已查明属实,双方因此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以上此类情况即属“确有必要”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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