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收养继承 >> 离婚收养继承案例精选 >> 离婚案例精选 >> 文章正文
只为"金屋藏娇" 60万豪宅法院判归情人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只为"金屋藏娇" 60万豪宅法院判归情人
 

 

 

 

 

 

 

 

 

 

 


 

    行内资深老总马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栽在婚外恋的小情人手中。昨日,依据实际证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马成要求确认雅景苑小区价值60万元的一套房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4年3月,马成看中雅景苑一处房产。已有3套房屋的他担心此事被太太知晓后,无法“金屋藏娇”。于是他和比自己小12岁的情人林晓真商量,以她的名义办理购房手续。去年12月,两人“和平”分手。由于林不肯将房屋“归还”,马成诉至法院。 

 

    法庭上,林的律师表示,该房屋的产权人登记为林小姐,房屋的全部手续和房款都是她办理和支付,和马无关。 

 

    恼怒之下,马成向法庭提供了贷款的银行存折以及电话录音等证据材料,指出当初买房时,林是在校大学生,根本没有能力支付10万元的首付款,且此后每月房屋贷款为2300元,而林去年7月才毕业工作,根本不可能支付这么大一笔费用。

    

来源:新华网-长江日报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